牙买加知识产权局法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牙买加
发布时间:2022年
牙买加知识产权局 1 牙买加知识产权局法案 部门安排 初步设立和职能 0 ? c e 1. 简称。 2. 解释。三、设立办事处。 4. 办公室职能。 5. 部长级指示。财务规定,年度报告 6. 办公室的资金和资源。 7. 借贷权。 8. 向 Office 提供的预付款和赠款。 9. 为满足担保而发出的垫款和款项的偿还和利息。 10. 一般财务职责。 11. 账目和审计。 12. 年度报告和估计。 13. 免征关税。 14. 豁免收入 tau。转让税。印花税,费用。 15. 顾问委员会。 16. 顾问委员会的职能。咨询委员会总则 17. 保密。 18. 条例。时间表;s。此页面的 iiicliisioii 由 L N. 882003 .JAM ICA INTELLECTUAL 编辑。财产办公室 3 牙买加知识产权办公室法 2001 年第 25 条。2002 年 2 月 1 日 初稿 1. 本法可称为牙买加知识产权简称。办公室法。 2. 在本法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解释委员会是指根据 tion 设立的咨询委员会。第 15 条;执行主任是指根据附表 1 第 2 段任命的办公室执行主任;日程。职能包括权力和职责;办公室是指根据第 3 条设立的牙买加知识产权办公室;相关法律是指 (a) 《版权法》; (b) 《外观设计法》; (c) 布图设计(地形)法; (d) 《商品商标法》; (e) 《专利法》; v) 商标法; (g) 与知识产权的授予或保护和管理有关的任何其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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