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播(修正)法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爱尔兰
发布时间:2007年
2007 年第 15 号广播(修订)法案 2007 章节安排 第 1 节。简称、集体引用、建设和开始。 2. 解释。 3. 管理局的附加职能。 4. 委员会的附加职能。 5. 通信监管委员会在数字地面电视多路复用方面的职责。 6. 通信监管委员会在数字地面声音广播多路复用方面的职责。 7. 收费规定。 8. 多重合约申请。 9. 确定授予多重合同的申请。 10. 多重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11. 模拟关闭。 12. 对 2001 年法案第 12 条的修正案。 13. 对 2001 年法案第 16 条的修正案。 14. 对 2001 年法案第 28 条的修正案。 15. 对 2001 年法案第 32 条的修正案。 16. 对第 45 条的修正案2001 年法案。 17. 废除。 18. 费用。附表 法令 废除法案 1990 年 1990 年第 24 号广播法案 2001 年 2001 年第 24 号广播法案 1960 年第 4 号广播管理局法案 1960 年至 2001 年第 10 号广播管理局法案 2002 年通信监管法案 2002 年第 20 号广播和电视法案1988 年 1988 年第 20 号无线电报法案 1926 年 1926 年第 45 号无线电报法案 1926 年至 1988 年第 15 号 2007 年广播(修正)法案 2007 年关于对广播作出进一步规定的法案,目的是在关于为传输其目的而提供程序材料以及通过数字方式传输此类材料和相关数据和其他数据,与此类程序材料的组合有关,与向爱尔兰社区广播某些服务有关在爱尔兰岛之外,关于停止通过模拟方式传输的某些广播服务,赋予通信监管委员会、爱尔兰广播电台、爱尔兰广播委员会和 TEILIFS NA GAEILGE,授予 TEILIFS NA GAEILGE 许可的权力,修改 1960 年至 2001 年的广播管理局法案和某些其他法规,并提供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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