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相关行业:报告 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2由电管局、电力局主持评估的可行性研究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由建设单位报电管局,电力局预审后,报电力规划设计院,电力规划设计院转报国家环保局审批。改建和扩建的项目,都应对原有污染源,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同时进行治理,建设项目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完成如下工作按第五条的规定,负责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上报预审;落实施工设计中环境保护设施的实施及项目竣工后与主体工程的同时投产和正常运转;提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应根据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提交建设单位上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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