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生态环境部
报告地区:矿区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8日
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及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吸纳规划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强化资源开发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和矿区生态保护。需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矿产资源规划包括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全国及省级地质勘查规划,设区的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重点矿种等专项规划。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矿产资源规划包括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设区的市级以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国家规划矿区、大型规模以上矿产地开发利用规划。未依法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充;未补充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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