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的通知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6日
2022年1月1日星期六首页机构概况新闻发布国资监管政务公开国资数据互动交流在线服务热点专题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发布>正文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的通知发布时间2010042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国资发201041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的通知各中央企业照执行。第三条中央企业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中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必须依法按照国家秘密进行保护。第四条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中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按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第六条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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