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8日
2022年1月1日星期六首页机构概况新闻发布国资监管政务公开国资数据互动交流在线服务热点专题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发布>正文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时间20071218财政部文件国资委财企2007309号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2007年作为试点,对国资委所监管企业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进行收取,其中,企业税后利润按标准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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