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批中央企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准备工作的通知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05年04月26日
各企业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国资委党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国资党委组织20051号)等文件、领导讲话、工作简报和第一批的工作经验,深刻领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提前掌握政策原则,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及早进入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状态。四、成立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中央企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由党委(党组)全面负责,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级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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