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地方政策
报告地区:安徽省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8日
第五条国家出资金融机构及其投资设立的机构,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承担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责任,依法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行业监管。(五)按照法定程序,参与受托管理的金融机构的重大事项决策,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7(四)定期向委托的财政部门报告受托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和政策目标等情况。第十六条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对所出资金融机构依法享有出资人权益,建立股东派出人员人才库。第二十七条出资人机构应当通过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对所出资金融机构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法人机构设立和撤并等须由股东决定的重大事项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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