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6日
第二条国家出资并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监管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章程制定过程中的制订、修改、审核、批准等管理行为适用本办法。第八条出资人机构或股东、股东会条款应当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表述,载明出资方式,明确出资人机构或股东、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制订公司章程修正案,报出资人机构批准。第二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在收到公司章程批准文件后,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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