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港口总体规划调整适用情形和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上述港口总体规划调整情形中,第(一)(二)(四)项应在规划调整文本中对调整后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论证,第(三)项中液体散货码头调整为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码头的应在规划调整文本中对调整后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论证,其他的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上述港口总体规划调整情形中,第(五)(六)(七)(八)(九)项中涉及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应在规划调整文本中对调整后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论证。规划调整工作完成后,港口所在市级人民政府应将规划批复文件和规划环评成果分别报送原审批部门和原环境影响评价审查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交通运输部和生态环境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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