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5日
第六条禁止使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包装邮件快件。第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营邮政通信业务的企业(以下统称寄递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包装管理制度,明确包装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包装管理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三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加强对寄递企业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寄递企业使用的包装物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寄递企业停止使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商标、字号或者寄递详情单所属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未对邮件快件包装实施统一管理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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