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

相关行业:意见 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4日
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从规划决策的源头预防和减缓跨界不利环境影响,深入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流域推进联防联控,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现就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称规划环评)会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明确参与会商各方职责跨省(区、市)界环境影响情况具体确定。...
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pdf预览版
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