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9日
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部批准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评价指标,使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相一致,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重要任务。...
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pdf预览版
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