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2日
24核算期上年同期企业COD实际平均排放浓度(co上年j)按照上年环境统计数据取值;核算期主要减排措施实施后上年同期COD实际平均排放浓度(co上年j,2)按在线监测数据或监督性监测数据取值,无数据或不合理的,按co上年j取值;co上年j、co上年j,2数据明显不合理且上年度未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环境行政处罚、限期治理、追缴超标排污费等的,按照相应排放标准取值。(8)其他事项,参见新建处理设施COD新增削减量核算的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71(3)其他事项,参见造纸及纸制品业氨氮总量减排宏观核算的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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