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2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现就税收征管若干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欠税滞纳金加收问题(一)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二)本条所称欠税,是指依照《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第44号修改)第三条、第十三条规定认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超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超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未缴纳的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pdf预览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