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关于准予设立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函

报告地区:辽宁省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2日
根据保税物流中心(B型)管理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保税物流中心),由你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保税物流中心规划面积0.307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经一路,南至230库场,西至235库场,北至象屿建仓项目。你公司要严格按照《保税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有关要求进行建设,依法办妥土地和建设规划等相关手续,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1年内完成建设并申请验收。你公司和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监管等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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