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777号)要求,2018年1月1日起在国税系统(含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下同)全面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统一部署、安装运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启用机打财政票据,停用手工财政票据。(二)安装系统《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单位基础信息表》经财政部审核通过后,各单位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安1装,2018年1月1日起使用财政部制发的安全认证设备登录该系统开具机打财政票据。...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通知pdf预览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通知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