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对保险保障基金继续予以税收优惠政策。1二、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根据《管理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营业税1.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2.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三、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下列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1.新设立的资金账簿;2.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再贷款合同;3.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过程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4.以保险保障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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