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7日
(二)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三)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向母公司按账面净1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子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四、按照《通知》第三条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股权或资产划转,交易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一致处理原则统一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属于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母公司应按原划转完成时股权或资产的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处理;子公司按公允价值确认划入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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