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场所标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使用办税服务厅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2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内部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4号)下发后,各地税务机关对区、县以上办税服务厅标识的名称、图案、颜色等基础元素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为适应形势的发展,更好地满足纳税人需求,税务总局决定进一步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场所标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扩展标识应用范围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纳税人办税,现决定进一步扩展《通知》所规定标识的应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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