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1日
(二)严格按照《退税规范》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开展函调工作,所有的发函、复函及结果处理,必须通过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网上处理,不允许机外运行。(三)认真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税收政策,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出口服务的优势,支持中小企业有效开拓国际市场。(四)积极落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税收政策,密切关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退税情况,根据电子商务特点,探索创新出口退税管理机制,为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要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要求,制定3切实可行的贯彻办法,完善预警指标体系,设置合理预警指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组织开展相应的评估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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