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1日
反垄断合规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应当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可以有效实施反垄断合规管理。第十一条禁止达成垄断协议第三章合规风险重点经营者不得与其他经营者达成或者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禁止的垄断协议。第十三条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从事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经营者申请承诺的具体适用标准和程序等可以参考《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垄断案件经营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经营者履行承诺情况,依法决定终止调查或者恢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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