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通常情形下,单个原料药经营者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会限制品牌内竞争,损害原料药经销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利益。分析是否构成上述行为,可以考虑以下因素(一)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其他经营者在相同或者相似市场条件下销售同种原料药或者可比较原料药的价格,以及相关期间的成本变化;(二)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同一经营者在其他相同或者相似市场条件区域销售原料药的价格;提高原料药销售价格;长幅度;第十六条拒绝交易(三)在市场环境稳定、成本(进价)未受显著影响的情况下,超过合理幅度(四)在成本(进价)增长的情况下,销售原料药的提价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五)通过其他经营者以流转过票等方式,高价销售原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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