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9号(关于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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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见财政部网站)。为准确实施《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主要内容(一)进口关税税率。1.最惠国税率(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继续实施首次降税,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次降税。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内税率继续实施1%的暂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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