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

相关行业:意见 地方政策
报告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7日
过渡期内,各盟市、旗县(市、区)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需要及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本级衔接资金,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要按照建设工程相关管理办法、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按项目、分进度拨款,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后,除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资金要全部拨付,不得拖欠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六、继续推进脱贫旗县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一)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整合。资金切块下达,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振兴无关的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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