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外交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调整国际转国内航线船舶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4日
拟转入国内航线营运的国际航行船舶,如需进行船员换班,应当在入境口岸按照当地国际船员换班有关规定进行。国际航行船舶办理改营手续后,船舶所属航运企业继续对全体船员进行3天的健康监测,发现船员健康情况有异常的,应及时报告船舶靠泊地联防联控机制(航行途中报告下一靠泊地联防联控机制)。经3天健康监测无异常且第3天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为阴性的,报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后,按国内航行船舶船员进行换班。拟转入国内航线营运的国际航行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应当在入境口岸接收上岸后,方可转入国内航线运营。四、从事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航线营运的船舶原则上参照国际航行船舶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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