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9号(关于进口尼泊尔青贮饲料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相关行业:海关总署 其他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3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尼泊尔农业与畜牧业发展部关于尼泊尔青贮饲料输华安全卫生条件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尼泊尔青贮饲料进口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三)《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尼泊尔农业与畜牧业发展部关于尼泊尔青贮饲料输华安全卫生条件议定书》。1三、企业注册输华青贮饲料应来自尼泊尔农业与畜牧业发展部(以下简称尼方)检疫主管部门检查批准的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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