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9号令)

相关行业:海关总署 其他 报告
报告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3日
1第五条海关总署根据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并公布可实施采信的商品(以下简称采信商品)范围及其具体采信要求,并实施动态调整。采信要求包括采信商品名称及其商品编号、适用的技术规范、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抽样方案、检验报告有效期以及其他与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要求。第十条经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海关总署应当将检验机构列入相关采信商品对应的采信机构目录;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通过采信管理系统告知检验机构。采信机构目录包括采信商品名称及其商品编号、适用的技术规范、检验项目、采信机构名称及其代码、所在国家或者地区以及联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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