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共和国关于修正和补充立陶宛共和国法律关于修正和补充立陶宛共和国法律的法律
立陶宛共和国宪法的补充“关于立陶宛共和国“关于修改和补充立陶宛共和国合作法”的法律的实施3月28日不。 I-1249 Vilnius(法律杂志,1995 年,第 27-602 号)第 1 条。在法律中增加第 3 条 在法律中增加第 3 条:“第 3 条。如果消费者合作公司(合作社)的活动无利可图,公司(合作社)损失财产,公司(合作社)或公司(合作社)所属工会的章程,共和国法律立陶宛,公司(合作社)所属工会的董事会受到侵犯,有权解雇公司(合作社)董事会主席或其董事会。公司(合作社)董事长罢免后,公司(合作社)按照公司(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程序,组织选举新的董事长或者董事长。 Deposed persons cannot be re-elected to these governing bodies.本条也适用于作为工会成员的合法成员的公司(合作社)。”我宣布立陶宛共和国议会通过的这项法律。阿尔吉尔达斯·布拉佐斯卡斯,共和国总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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