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2020-777 Autoverolaki

相关行业:修正案
报告地区:芬兰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根据议会的决定,制定了以下规定: 第 1 章 一般规定 第 1 节 (15.1.2021/87) 关于乘用车(M1 级)、货车(N1 级)和公共汽车(M2 级)的法律范围在芬兰注册或投入使用的重量小于 1,875 公斤的机动车(L3e 和 L4e 类)和机动三轮车和重型四轮车(L5e 和 L7e 类)必须向国家缴纳汽车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车辆法(82/2021)及其基础的规定适用于车辆的分类和车辆的技术特性。第 1 条经第 87/2021 号法律修订,于 2021 年 3 月 1 日生效。原案文如下: § 1 整备质量小于 1,875 公斤的乘用车(M1 类)、厢式货车(N1 类)和公共汽车(M2 类)、轻型汽车(T1 类)的法律范围要在芬兰注册或投入使用,摩托车(L3e 和 L4e 类)和机动三轮车和重型四轮车(L5e 和 L7e 类)必须向国家缴纳汽车税。轻型汽车缴纳汽车税,乘用车适用本法规定。除非本法另有规定,车辆的分类和车辆的技术特性应适用《车辆法》(1090/2002)的规定并依其规定。 § 2 车辆登记和委托车辆登记是指根据车辆法在交通服务法 (320/2017) 中提及的交通事项登记册或根据省法在相应登记册中的第一次登记。奥兰(交通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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