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 年地方当局养老金和小费法案

相关行业:服务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19年02月26日
1919 年地方当局养老金和小费法案 内容部分 简称和范围。定义。 1. 2. 3. 4. 5. 授予特别退休金和酬金的权力。关于养老金和酬金的规定。程序。 1919 年地方当局养老金和小费法案。 1919 年第 I 号法案 扩大地方当局在发放养老金和小费方面的权力的法案。鉴于扩大地方当局在 1919 年 2 月 26 日发放养老金和酬金方面的权力是有利的。特此颁布如下 1919. 2(2) 它适用于整个巴基斯坦。 1. 简称和范围。(1) 本法可称为地方当局养老金和酬金法, 2. 定义。在本法中,官员是指任何接受过州政府服务的人,并且在接受这种服务之前,仅由地方当局支付和雇用,如果没有接受这种服务,在正常情况下将继续在4 和适当的政府,就主要港口的驻地当局和港口当局而言,是指联邦政府,5 就其他当局而言,是指省政府。 3. 授予特别退休金和酬金的权力。尽管任何法令或根据该法令制定的任何规范地方当局权力的规则中包含任何内容,并且在不损害任何此类法令赋予或根据任何此类法令授予的任何权力的情况下,地方当局可以向其任何官员提供退休金或酬金,因为他们可以,因为1914 年 8 月 4 日,在 6 项国家服务中受伤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行为能力,以及自 1914 年 8 月 4 日以来可能因受伤或患病而死亡的任何此类官员的遗孀或子女,在此类服务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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