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 年医学院(管理机构)条例

相关行业:部门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61年04月18日
1961 年医学院(理事机构)条例 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简称范围和开始。定义。理事机构的章程。管理机构的权力和职能。委员会。大学基金,账户和财务。返回和声明。制定规则的权力。制定法规的权力。医学院(管理机构)条例,1961 年。 1961 年第 XIII 号法令 1961 年 4 月 18 日 对巴基斯坦医学院管理机构章程作出规定的法令。鉴于为有效管理和管理此类学院的事务而制定巴基斯坦医学院管理机构的章程是有利的,因此,根据 1958 年 10 月 7 日的公告,并在行使在为此赋予他的所有权力中,总统很高兴制定和颁布以下条例 1. 简称、范围和开始。(1) 本条例可称为 1961 年医学院(理事机构)条例。 (2 ) 它延伸到整个巴基斯坦。 (三)即刻生效。 2. 定义。在本条例中,除非在主题或上下文中有任何令人反感的地方, (a) 主席是指管理机构的主席 (b) 管理机构是指根据本条例组成的管理机构 (c) 医学院包括附属于该机构的任何医院(d) 成员是指管理机构的成员。 3. 管理机构的组成。 (1) 本条例生效后,省政府应尽快在官方公报上通知,以有效管理和管理省内所有医学院的事务。 ,为每个此类学院组成一个管理机构,由其任命的成员人数不超过 15 人组成 1 (2) 不超过三分之一的成员应由省政府直接选举,其余成员2 省政府可能不时通过官方公报的通知,从此类机构、团体或组织推荐的人员中选出,但如果是医学院管理机构,有大学的地区,该大学的副校长应被任命为成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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