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 年政府建筑法

相关行业:一般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899年02月03日
1899 年政府建筑法 内容 部分 1. 2. 3. 4. 简称和范围 市政当局定义。某些政府建筑物不受市政法律的约束,以规范市政当局内建筑物的安装等 反对或建议市政当局内某些政府建筑物的安装等如何建造和处理 1899 年政府大楼法 1ACT NO . IV OF 1899 1899 年 2 月 3 日 一项法案,规定某些属于政府财产或由政府占用并位于市政府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土地免于实施市政建筑法。鉴于对属于政府财产或由其占用且位于市政府范围内的某些建筑物和土地,规定免于实施市政建筑法是适宜的,特此制定如下 1 . 简称和范围。(1) 本法可称为 1899 年《政府建筑法》。 2(2) 它延伸到整个巴基斯坦 3 3 2. 市政当局的定义。在本法中,“市政当局”一词包括由当时有效的任何法律或法令组成或根据其规定组成的市政公司或市政专员机构。 3. 某些政府建筑物不受市政法律的约束,以规范市政当局内建筑物的安装等。任何现行有效的法律或法规中的任何规定均不适用于任何为公共服务或任何公共目的而使用或需要的建筑物,这是 4the 5Government 的财产或占用,或将在土地上竖立,该土地是 4the5Government 的财产或占用, 1有关对象和原因的陈述,请参阅 G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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