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1993 教育部关于芬兰科学院某些成就收费的决定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芬兰
发布时间:1993年
1993 年 11 月 24 日在赫尔辛基,根据 2 月 21 日颁布的《国家支付基本法》(150/92),教育部决定为芬兰科学院的某些成就收取费用, 1992 年,做出了以下决定: § 1 公法成就 芬兰科学院的公法成就是以下决定: 1) 资助研究项目和研究人员培训; 2) 支持研究成果的传播和出版活动; 3) 支持科学研讨会和其他类似会议; 4) 赠款; 5) 其他促进科学和研究的决定。上述表演因与教育和文化活动有关的原因是免费的。 § 2 商业定价的可交付成果 可交付成果,其价格由商业理由决定,包括委托研究、调查和评估、其他需要科学专业知识的专家服务任务,以及学院为州和市当局执行的行政和技术服务任务。作为其他社区和个人应他们的要求,以及与相关生产的此类任务商品§ 3 图书馆和信息服务 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机构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收费的决定适用于芬兰学院的图书馆和信息服务。 § 4 生效 本决定将于 1994 年 1 月 1 日生效。1993 年 11 月 24 日在赫尔辛基 教育部长 Riitta Uosukainen 高等教育顾问 Hannes Jumppan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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