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2-1992 彩票税法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芬兰
发布时间:1992年
根据议会的决定,《彩票税法》规定: § 1 适用范围 依照本法规定在芬兰进行的彩票向国家缴纳彩票税。在芬兰船只或飞机上进行的抽奖,即使船舶在芬兰境外,也被视为在芬兰进行,但在第三国之间运营的船只上进行的抽奖除外。第 2 节 定义 彩票是指: 1) 彩票立法中提到的商品和金钱彩票、宾果游戏、投注和投注,以及老虎机、游戏和游戏设备的运营,您可以从中赢取金钱、商品或可兑换金钱或商品的筹码; 2) 除了公开组织的抽奖、猜测、投注或类似的程序,部分或全部取决于机会,您可以在其中赢得金钱或货币价值的利益,这不被视为某些表现的合理考虑或预收款法案 (418/59) 中提及的工资。彩票收入是指销售彩票所累积的总收入和参与抽奖、投注和投注的赌注总额。老虎机、游戏和游戏设备的收益率是指赌注总额与支付给玩家的奖金之间的差额。利润的价值是利润的数额或物品或商品的购买价格。如果由于缺乏对收益的考虑或其他原因而不能适用上述标准,则收益的价值被认为是收益的可能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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