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特殊教育需求和残疾法案(北爱尔兰) 2016 2016 第 8 章 修订与学校特殊教育和残疾歧视有关的法律的法案。 2016 年 3 月 23 日由北爱尔兰议会通过并经女王陛下同意而颁布,如下教育局和理事会的预期职责 N.I.当局有责任考虑儿童的意见N.I. 1 在 1996 年命令第 5 条之后(以及该条后的十字线之后)插入主管当局考虑儿童意见的责任 5A 在根据本部就特定儿童行使职能时,主管当局应 (a)在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寻求并考虑该儿童的意见; (b) 考虑到 (i) 该儿童参与决策的重要性; (ii) 为该儿童提供参与这些决定所需的信息和支持的重要性。 2 在 1996 年命令第 6 条之后插入 编制和公布特殊教育提供安排计划的责任 6A(1) 管理局应准备一份计划,列出其为特殊教育提供作出或拟作出的安排。 (2) 该计划尤其应包括对 (a) 管理局拟提供的资源以及为履行其与特殊教育提供有关的职能而提供的咨询和支持服务的描述; (b) 为确保资助学校教职员有效履行有关特殊教育提供的职能所需的任何培训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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