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 年石油(生产)法(北爱尔兰)

报告地区:英国
发布时间:1964年10月13日
你。石油(生产)法(北爱尔兰) 1964 F1 1964 第 28 章 将北爱尔兰未开发石油财产授予商务部的法案;就寻找、钻探和获取石油作出规定;以及与上述事项有关的目的。 1964 年 10 月 13 日 F11969 c.35 (NI) 1 未开发石油归属于商务部。 (1) 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北爱尔兰地层中以其自然状态存在的石油财产,现归属于商务部(本法中简称为商务部)。 (2) 第 (1) 款不适用于根据 1959 年 1959 年第 17 节矿产(杂项规定)法(北爱尔兰)第 6 条和附表 1 归属于该部的任何石油(在本法中提及1959 年法案)。 (3) 在不影响其根据第 2 条授予许可证的权力的情况下,该部应享有根据第 (1) 款或根据 1959 年法案的规定对授予其的石油进行搜索、钻探和获取石油的专有权第 (2) 款…F2 中提及。 F3(4)在第(1)款中,北爱尔兰的地层包括毗邻北爱尔兰的内水之下的地层,但不包括毗邻北爱尔兰的联合王国领海之下的地层。 F21969 c。 35(北卡罗来纳州)F3S。 1(4) 被 2010 年碳氢化合物许可指令条例(北爱尔兰)取代 (28.5.2010)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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