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6 Forestry 1969. No. 107 FORESTRY Q,ord Forest Park No. 107 C REGULATlQNS,日期为 1969 年 4 月 18 日,由农业部根据 1953 年林业法(北爱尔兰)第 14 条制定。农业部或北爱尔兰, 为行使 1953 年 (北爱尔兰) 林业法 (a) 第 14 条赋予它的权力以及为此授权的所有其他权力,并征得北爱尔兰财政部的同意,特此作出以下条例。 1. 本规例可引述为 1969 年林业(戈斯福德)规例(北爱尔兰),并于 1969 年 5 月 30 日起实施。 2. 在本规例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表述具有以下含义特此分配给他们,也就是说,该法案是指 1953 年北爱尔兰林业法案;部指农业部。 3. 鉴于该法案第 14 条规定,经财政部同意,该部可宣布该部拥有的任何土地应被视为北爱尔兰森林公园(以下简称,一个森林公园),然后学生将可以进入该土地。因此,现在,该部特此宣布,它所拥有并通常被称为 Gosford Demesne 的那些土地位于 Drumlack 的 tQwnlands,以及位于 Administrativ.e 县 Fews Lower 男爵领地的 Gosford Demesne阿马郡,包括 573 英亩或附近,法定措施,用红线划定,但不包括绿色区域位于唐郡 Dundonald House 的部将是一个森林公园,根据可能制定的细则,公众可以进入该公园。...
1969 年林业(戈斯福德)条例(北爱尔兰)pdf预览版1969 年林业(戈斯福德)条例(北爱尔兰)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