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OMENA L. VILLANUEVA,请愿人,诉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第237738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0日
二级 [ G.R.第 237738 号,2019 年 6 月 10 日] FILOMENA L. VILLANUEVA,请愿人,诉菲律宾人民,被告。决定 PERLAS-BERNABE, J.:本法院提出复审请求书[1] 寻求废止 Sandiganbayan (SB) 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在 SB-11-A/R/0002 中作出的决定[2]确认了 2007 年 11 月 22 日 Sanchez Mira, Cagayan 地区审判法院第 12 分庭 (RTC) 在第 3082-(S) 号刑事案件中维持原告 Filomena L. Villanueva (原告) 定罪的决议[3]违反第 (RA) 6713 号共和国法案第 7 (d) 条,[4] 也称为“公职人员和雇员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事实 本案源于 Claveria-Sta 第一市巡回审判法院违反 RA 6713 第 7 (d) 节的信息。 Praxedes, Claveria, Cagayan (MCTC)。[5]据检方称,请愿人是二区合作发展局(CDA)的助理区域主任。她在执行公务时,以及利用职务之便,故意向Claveria Agri-Based Multi-Purpose Cooperative, Incorporated (CABMPCI) 获得P1,000,000.00 的贷款,从而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禁止/禁止公职人员/雇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或与受其监管的任何业务或可能受其影响的任何交易有关的任何人直接/间接接受/索取任何贷款或任何有货币价值的物品其职务的职能,损害了政府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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