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 [ G.R.第 206767 号,2019 年 9 月 11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ORLANDO RAMOS ORDIZ,原告上诉人。 CAGUIOA, J 决定:禁毒运动,无论是多么无情和大力推行,都无法通过走捷径、快速解决方案和方便的规避法律来取胜。只有通过精心准备和组织严密的行动,严格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要求,才能赢得胜利。否则,通过无视法治作为遏制非法毒品扩散的手段,禁毒战争将成为一场弄巧成拙的事业,最终攻击其旨在保护免受伤害的人——菲律宾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是由被告上诉人 Orlando Ramos Ordiz(被告上诉人 Ordiz)提出的普通上诉[1],对宿务市上诉法院 2012 年 8 月 2 日的裁决[2](被诉裁决)提出质疑(CA)[3] 在 CA-GR CR HC No. 00895,确认了宿务市地区审判法院于 2007 年 11 月 12 日在第 CBU-71128 号刑事案件中作出的裁决[4],第 58 分庭 (RTC),题为菲律宾人民诉奥兰多拉莫斯·奥尔迪斯(Ramos Ordiz)裁定被告上诉人奥尔迪斯(Ordiz)犯有违反第 (RA) 9165,5 号共和国法案第二条第 5 条的罪名,该法案也被称为“2002 年综合危险药物法案”,经修订。事实和先前的诉讼 涉嫌出售含有 0 的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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