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N B. Caronongan,原告,VS。阁楼。 JAIRO M. LADERA,答辩人。[A.C. [第10252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1日
第二分部 [A.C. No. 10252, December 11, 2019 ] IAN B. CARONONGAN,原告,VS。阁楼。 JAIRO M. LADERA,答辩人。 R E S O L U T I O N INTING, J.:这解决了 Ian B. Caronongan(投诉人)对 Atty 提出的行政投诉。 Jairo M. Ladera(被申请人)违反了 2004 年《公证实践规则》(规则)第 3(c)[1] 条和第 6(a),[2] 条第 IV 条。前因在其经过验证的投诉宣誓书[3] 中,投诉人断言他是位于南阿古桑市旧金山的卡拉加人民银行 (Bank) 的银行职员。据他介绍,2011 年 9 月 27 日,被诉人对一份不完整的文件进行了公证,其中据称由银行卡巴巴兰市分行经理 Wilma A. Tepan (Wilma) 作为承租人签署了一份租赁合同[4],和特蕾西塔·拉德拉(Teresita),被申请人的母亲,作为出租人。他补充说,该合同在答辩人的公证登记册中以 Doc 的名义命名。 77号;第 16 页; 2011 年第 1 册和丛书。申诉人辩称,尽管规则禁止,但考虑到签署合同的人是被申请人的母亲,被申请人对上述合同进行了公证。他补充说,公证文件也不完整,因为它没有银行代表威尔玛的签名。为了支持他的案件,申诉人附上了由威尔玛执行的证人宣誓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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