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BERTO A. VITANGCOL,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第207406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
778菲尔。 326 第二师 [ G.R.第 207406 号,2016 年 1 月 13 日] NORBERTO A. VITANGCOL,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决定 LEONEN, J.:打算再婚的人必须首先确保他们的第一次婚姻无效的司法声明。如果他们在没有司法声明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次婚姻,无论是否有证据证明第一次婚姻无效,他们都犯了重婚罪。这解决了关于 Certiorari[1] 的复审请求,该请求对上诉法院 2012 年 7 月 18 日的决定[2] 和 2013 年 6 月 3 日的决议[3] 提出异议。上诉法院确认并修改了分庭的决定[4] 25 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裁定请愿人 Norberto Abella Vitangcol (Norberto) 犯有重婚罪,根据修订后的刑法典第 349 条受到处罚。 [5] Norberto 被判处无期徒刑,最低为两 (2) 年零四 (4) 个月的监禁,最高为八 (8) 年零一 (1) 天的监狱长。 [6]在 2008 年 4 月 29 日的信息中,马尼拉市检察官办公室指控 Norberto 犯有重婚罪。 [7]信息的指控部分内容如下: 1994 年 12 月 4 日左右,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上述被告当时与 GINA M. GAERLAN 合法结婚,并且这种婚姻没有被合法解除,当时并且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 ALICE G 缔结第二次或以后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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