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5 菲尔。 41 二级 [ G.R.第 173277 号,2015 年 2 月 25 日] 监察员办公室,请愿人,VS. PRUDENCIO C. QUIMBO,上诉法院,第 20 师,宿务市,受访者。 D E C I S I O N MENDOZA, J.:这项根据《法院规则》第 65 条要求调回的请愿书违反了上诉法院 (CA) 在 CA-G.R. 中 2006 年 5 月 2 日的决议[1]。 SP No. 54737 驳回了申诉人办公室 (Ombudsman) 提出的干预和重新考虑其 2005 年 1 月 21 日决定[2] 的动议。前因 本次争议源于萨马省 Catbalogan 省工程办公室职员 Gilda D. Daradal (Daradal) 对私人被告 Engr 提出的行政投诉。 Prudencio C. Quimbo (Quimbo),萨马省工程师,与性骚扰和性压迫监察员办公室 (Ombudsman-Visayas) 合作,备案号为 OMB-VIS-ADM-96-04846。达拉达尔在诉状中称,1996 年 7 月 19 日上午 10 点左右,金博在萨马省 Catbalogan 省工程厅电机池处请她按摩他的额头和后颈。在此过程中,他说:“你一直在骗我,你已经看到了我的男子气概。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的?”当她的同事在场时,她感到震惊。她补充说,根据 1996 年 8 月 6 日的备忘录,[3],Quimbo 命令她的细节到萨马省 Catbalogan 的公务员委员会执行男性公用事业人员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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