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 菲尔。 240 第三师 [ G.R.第 200538 号,2014 年 8 月 13 日] 达沃市,请愿人,VS。上诉法院和 BENJAMIN C. DE GUZMAN,答辩人。判决 MENDOZA, J.:这是根据《法院规则》第 65 条要求撤销和撤销上诉法院 2011 年 8 月 5 日决议[1] 和 2011 年 12 月 6 日决议[2] 的请求(加利福尼亚州)。在 CA-G.R. SP 编号 03951-MIN。第一项决议批准了私人应诉人本杰明·德·古兹曼 (De Guzman) 的部分复议动议,请求对请愿人达沃市 (Davao City) 征收三倍的费用。第二项决议否决了重新考虑达沃市的动议。事实和程序的前因 达沃市是位于达沃市托里尔大寮的一块土地的注册所有者,TCT 编号为 T-29856。声称同一块土地早先由已故的恩格拉西亚塔加尔普雷斯 (Tagalplace) 和胡安德拉克鲁兹 (dela Cruz) 捐赠,用作公共市场但没有被用作公共市场,他们的继承人写信给 De Guzman,然后是达沃市市长,寻求重新转让上述土地。 [3]随后,Sangguniang Panlungsod 发布了第 2398-01 号决议,授予 De Guzman 授权并代表达沃市签署有利于上述继承人的再转让契据。 [4]几个月后,在其新任市长罗德里戈市长的领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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