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7菲尔。 61 第一师 [ G.R.第 173616 号,2014 年 6 月 25 日] 航空运输办公室 (ATO),请愿人,VS。汉。上诉法院(第十九分庭)和 BERNIE G. MIAQUE,被告。决定 LEONARDO-DE CASTRO, J.:这份关于调取和禁止航空运输办公室 (ATO) 的请愿书寻求撤销上诉法院 2006 年 3 月 29 日的决议[1] 和 5 月 30 日的决议[2], 2006 年在 CA-GR CEB-SP No. 01603。2006 年 3 月 29 日的决议批准了 Bernie G. Miaque 的临时限制令 (TRO) 申请,而 2006 年 5 月 30 日的决议发布了禁止执行令状的初步禁令令状伊洛伊洛地区审判法院 (RTC) 发出的执行令,尽管 Miaque 被指控继续未能并拒绝使替代债券成为现行,并向 ATO 支付租金和特许特权费用。伊洛伊洛市驱逐MTCC主案的审理:民事案件第01(38)号 2001年5月,ATO向伊洛伊洛市城市审判法院(MTCC)分院提起对Miaque非法拘留的申诉3、立案为民事案件第01(38)号。除其他外,ATO 寻求以下内容: (1) 命令 Miaque 永久撤离并和平返回 ATO 拥有的: (a) 位于新航站楼-伊洛伊洛机场前的 800 平方米的茶点室; (b) 伊洛伊洛机场航站楼内 310 平方米的餐厅/礼品店; (c) Miaque 在伊洛伊洛机场内经营搬运服务时占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所有区域; (2) 责令 Miaque 立即向 ATO 支付不少于 P1,296,103 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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