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5菲尔。 31 第一师 [ G.R.第 163654 号,2014 年 10 月 8 日] BPI EXPRESS CARD CORPORATION,*请愿人,VS。嘛。 ANTONIA R. ARMOVIT,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BERSAMIN, J.:本案涉及一名信用卡持有人就其信用特权因假定未能重新申请重新激活而暂停其信用特权而引起的损害索赔。她坚称她没有被告知重新激活的条件。案件请愿人 BPI Express Credit Card Corporation (BPI Express Credit) 寻求撤销并抨击 2004 年 2 月 26 日颁布的不利决定,[1] 其中上诉法院 (CA) 确认了 1996 年 4 月 22 日作出的判决:奎松市 (RTC) 地区审判法院 216 分庭裁定其有责任向其信用卡持有人 Ma 支付精神和惩戒性损害赔偿、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Antonia R. Armovit,本案的被申请人。[2]前身 Armovit,当时是菲律宾群岛银行古巴分行的存款人,于 1989 年由 BPI Express Credit 发行了一张预先批准的 BPI Express 信用卡(信用卡),信用额度为 P20,000.00,即将到期于 1993 年 3 月结束。 [3] 1992 年 11 月 21 日,她在位于 Pasig 的 Ortigas 中心的 Mario's 餐厅请她来自香港的英国朋友共进午餐。作为房东,她将自己的信用卡递给服务员结账,但服务员很快就回来通知她,她的信用卡经BPI Express Credit核实后被取消,无法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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