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住房管理局,请愿人,VS。 CORAZON B. BAELLO、WILHELMINA BAELLO-SOTTO 和 ERNESTO B. BAELLO, JR.,受访者。 【第200858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7日
716菲尔。 171 第二师 [ G.R.第 200858 号,2013 年 8 月 7 日] 国家住房管理局,请愿人,VS. CORAZON B. BAELLO、WILHELMINA BAELLO-SOTTO 和 ERNESTO B. BAELLO, JR.,受访者。 D E C I S I O N CARPIO, J.:法院审理的案件是针对 CA-G.R. 上诉法院 2011 年 11 月 28 日的决定[2] 和 2012 年 2 月 27 日的决议[3] 提出的复审请求。 CV No. 93512. 先前的事实 从上诉法院受到质疑的裁决中收集到的事实如下: 1951 年 9 月 21 日,Pedro Baello (Pedro) 和 Nicanora Baello (Nicanora) 提出了包裹登记申请黎刹初审法院(CFI)的土地,涵盖了他们从母亲埃斯佩兰萨·巴洛(Esperanza Baello)那里继承的土地。该土地位于Caloocan市Sitio Talisay,面积为147,972平方米。该案被编为LRC 第520 号案件。1953 年11 月2 日,Rizal 的原讼法庭作出决定,确认申请人对该土地的所有权。 Rizal 的 CFI 将土地授予 Pedro 和 Nicanora,pro indiviso。 Pedro 获得了 2/3 的土地,而 Nicanora 获得了 1/3。菲律宾共和国通过土地局局长没有提出上诉。该决定成为最终的和可执行的。 1954 年 10 月 27 日,根据黎刹原住民法院的命令,土地登记委员会发布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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