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CISCO SORIANO 和 DALISAY SORIANO,请愿者,VS。菲律宾共和国,(由总检察长办公室代表),答辩人。[G.R. 184282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1日
685菲尔。第583章第 184282 号,2012 年 4 月 11 日] FRANCISCO SORIANO 和 DALISAY SORIANO,请愿人,VS。菲律宾共和国,(由总检察长办公室代表),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VILLARAMA, JR., J.: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项规则 45 的请愿书,对 CA-G.R. 上诉法院 (CA) 2007 年 10 月 26 日的判决[1] 和 2008 年 7 月 29 日的决议[2] 提出质疑。 SP 第 80551 号。上诉法院已撤销作为特别土地法庭 (SAC) 的塔古姆市地区审判法庭 (RTC) 第 2 分庭的命令[3],该法庭驳回了解雇农业部的动议改革(DAR)。从记录中剔除的事实如下:弗朗西斯科和达利赛索里亚诺的配偶是位于孔波斯特拉谷省马科希霍的两块农业用地的注册所有者。第一个地块面积5.2723公顷,被TCT号(T-8935)T-3120覆盖,第二个地块面积4.0887公顷,被TCT号(T-2906)T-749覆盖.[4] 1999 年 10 月,政府根据第 6657 号共和国法(R.A.)或《综合土地改革法》强制征用这两块土地。菲律宾土地银行 (LBP) 初步确定了标的土地的价值为 P351,169 披索。...
FRANCISCO SORIANO 和 DALISAY SORIANO,请愿者,VS。菲律宾共和国,(由总检察长办公室代表),答辩人。[G.R. 184282号】pdf预览版
FRANCISCO SORIANO 和 DALISAY SORIANO,请愿者,VS。菲律宾共和国,(由总检察长办公室代表),答辩人。[G.R. 184282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