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7菲尔。第542章第 195137 号,2012 年 6 月 13 日] 菲律宾共和国,请愿人,VS。由布埃纳文图拉·蒙托亚代表的多罗特奥·蒙托亚的继承人,受访者。 REYES, J. 裁决:这是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对上诉法院 (CA) 于 2010 年 8 月 11 日的裁决 [1] 和 2010 年 12 月 21 日的决议 [2] 提出的复审请求。 CA-GR CV No. 92125。导致提交此请愿书的事实是无可争议的。 2004 年 11 月 12 日,答辩人向大雅台市城市初审法院 (MTCC) 提交了一份土地登记申请[3],申请的土地被确定为大雅台地块编号 14839-B、Cad-355地籍,位于大雅台市的 Barangay Maitim II West,面积为 16,854 平方米。为支持其登记为 LRC No. N-089-2004 的申请,被告声称: (a) 1952 年的某个时候,他们的父亲 Doroteo Montoya (Doroteo) 从 Feliciano Bayot (Feliciano) 购买了标的物; (b) 他们从 1972 年去世的 Doroteo 那里继承了标的物; (c) 1996 年 12 月 30 日,作为 Doroteo 的继承人,他们执行了“Kasulatan ng Labas ng Hukumang Pagsasalin ng Namatay sa Kanyang Tagapagmana”; (d) 从 Doroteo 去世时起,他们一直以所有者的概念拥有该财产,这可以从他们在该财产上种植的果树和他们名下的纳税申报单中得到证明。...
菲律宾共和国,请愿人,VS。 Doroteo MONTOYA 的继承人,由 BUENAVENTURA MONTOYA 代表,受访者。[G.R. 195137号】pdf预览版菲律宾共和国,请愿人,VS。 Doroteo MONTOYA 的继承人,由 BUENAVENTURA MONTOYA 代表,受访者。[G.R. 195137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