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请愿人,VS。 MARLON MEDIDA,答辩人。[G.R. 195097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3日
692菲尔。 454 第二师 [ G.R.第 195097 号,2012 年 8 月 13 日] 菲律宾共和国,请愿人,VS。马龙·梅迪达,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REYES, J.:这解决了请愿人菲律宾共和国(共和国)提出的复审请求,以攻击上诉法院 (CA) 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在 CA-G.R. 中作出的裁决[1]。 CV No. 01870,题为 Marlon Medida, Petitioner-appellee, v.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Oppositor-appellant。 2004 年 10 月 22 日,本案被告 Marlon Medida (Medida) 向宿务 Argao 地区审判法院 (RTC) 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对位于宿务州 Boljoon 的 Poblacion 的两块土地进行所有权登记,确定为 Lot Nos. Boljoon Cad 的 817 和 597。 1049-D,面积分别为 5,972 和 533 平方米。请愿书被记录为 LRA 案件编号 AL-31,并被抽奖到宿务阿尔高的 RTC 第 26 分部。请愿书的初步听证会于 2005 年 9 月 22 日举行,检察官出席了听证会。 RTC 将证据的接收委托给其法院书记员。在法庭上,Medida 作证说,他于 1997 年 2 月从一名 Eufemia Romero (Romero) 手中购买了标的房产,而后者此前曾从 Nabor Derama (Derama) 处获得该地段。在 Medida 购买该地段时,这些房产已被以 Romero 名义的第 08774 号税务申报表所涵盖。 Medida 于 1997 年开始占用这些物业,并从那时起以他的名义申报这些物业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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